天津市园林管理局机关各部门
职责范围及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市编委《关于市园林管理局调整内设处室设置的批复》(津编机字[2003]24号),市园林局调整后的各部门职责范围如下: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是局的综合部门和局领导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督办督查工作;起草、审核公文文稿,管理文件、印鉴;负责全局信息简报工作、信访工作、保密工作、档案工作;负责外事和来宾接待服务工作;承办人大、政协提案;负责涉及国家安全的有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研究室)政策法规处是园林行业法规立法部门和局政策研究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拟定园林绿化法规、规章和实施办法,组织园林绿化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指导区、县园林绿化有关部门依法行政;负责查处重大园林绿化违法违章案件,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软科学的研究;负责转制改革的调研论证工作;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使用;负责局重要文稿的起草。
三、园林市场管理办公室(园林市场管理中心)园林市场管理办公室是局经济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局的经济工作,编制下达、组织实施各项经济指标,并负责考核;负责经济开发项目的审批;负责物价日常管理工作,参与物价的制定审批工作;负责市场开发和提供市场信息服务;负责经济专业统计工作;组织指导花苗木生产、经营活动;指导管理市属公园、游览区的经营活动;管理园林花苗木市场。
四、计划基建处计划基建处是局规划、计划、基本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和综合统计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工作;编制下达城市维护费计划、基本建设和土建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资金安排和施工管理;负责市属重点绿化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专业统计和全局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园林土地管理、节水管理及其他工程建设配套工作;负责园林建设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投融资工作;负责外经工作。
五、区县绿化建设管理处
区县绿化建设管理处是局对全市绿化工作实施行业管理的工作部门,是市绿委城市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编制区县园林绿化建设计划,负责组织推动全市绿化的建设和施工的协调工作;监督指导区县园林绿化养护计划的实施;负责区县绿化建设、绿化养护的专业统计;负责编制养护定额标准;负责制定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分级分类管理标准,评定公园等级;指导珍稀动物繁殖、野生动物移地保护及国内、国际动物交流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组织节展活动;负责市绿委城市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协会、学会的有关工作。
六、劳动人事处(安全保卫处)劳动人事处是局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监督指导局属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解困、人事、安全、保卫工作的政策规定;负责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劳动人事日常管理工作及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生产、施工、服务安全工作和防汛、消防、交通、游艺机(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工程项目安技、防火、防盗和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伤亡事故处理和劳动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武装保卫工作;参与设计审查工作。
七、财务处(审计处)财务处是局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全局财务预、决算;负责预算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拟定财务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全局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物价政策和税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负责组织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八、科技信息处(园林科技信息服务中心)科技信息处是局科技工作和信息化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园林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制定行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并监督贯彻实施;负责园林绿化科研、信息项目的申报、审批、鉴定、评估、登记、奖励工作;负责科技成果、“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编制年度科技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园林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网络建设和日常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园林科技信息工作;负责科技、信息专业统计工作。
九、组织干部处(老干部处)组织干部处是局党委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统战和老干部工作的综合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党的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和党组织发展工作;指导局党校的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政工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因公出国政审和因私出国登记备案工作;负责统战工作、侨联工作;负责离休老干部及退休局级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党总支的日常工作。
十、宣传教育处宣传教育处是局宣传和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局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部理论培训,承担局党委学习中心组的秘书工作;负责内部宣传报导及社会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参与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园林系统窗口工作;承担园林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局教育工作,编制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纪委办(监察室)纪委办公室是局纪委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并向局党委、纪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党员、党组织和局管干部、局机关干部的廉政勤政和遵纪守法情况;按中纪委要求制定本局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经常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受理党员、党组织和局管干部、局机关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管理权限范围内党员、干部不服处分的申诉;查处党组织、党员和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受理、核查纪检监察来信来访;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纠风办公室、减负办公室工作。
十二、局工会局工会是在局党委和市总工会领导下的全局职工群众组织。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工会法》及相关法规,执行局工会代表大会决议,在其闭会期间主持日常工作;指导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对职工进行形势任务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活动,推动班组建设;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和女职工保护工作;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党政组织抓好职工生活和解困工作;承担局退管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组织自身建设,管理会费、经费及工会财产。
十三、局团委局团委是在局党委和团市委领导下的全局青年群众组织。主要职责是:贯彻上级团组织和局党委提出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制定团组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岗位创优”、“岗位成才”活动;维护青年利益,开展健康向上、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指导基层团组织建设;收缴、管理、使用团费和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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