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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城市关于砍伐、迁移树木的审批办理指南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
一、部门名称
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城市关于砍伐、迁移树木的审批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因树木病虫害严重、死亡或者倒伏、断枝等对人身和其他设施构成危险确需砍伐的,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砍伐树木后应当及时补栽。
《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城市树木。因建设需要确需迁移的,须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迁移。
四、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砍伐树木申请条件:
树木病虫害严重、死亡或者倒伏、断枝等对人身和其他设施构成危险确需砍伐的
迁移树木申请具备的条件:
(一)建设项目已获批准;
(二)在城市建成区内已落实迁入地点;
(三)已落实养护措施;
(四)迁移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
五、行政许可数量规定要求
无
六、申请书文本和示范文本(略)
申请书文本请通过网上或触摸屏查阅,申请书示范文本现场查阅。 |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
(一)建设项目计划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
(三)1:500规划平面图
(四)其他能够证明确需迁移砍伐树木的有关批准文件和材料
(五)砍伐树木补栽计划或移植树木的养护措施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
《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砍伐树木后应当及时补栽。
《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迁移树木未成活的,应当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补栽未成活数量三倍的树木或者缴纳相应的树木补偿费。
标准:《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收费管理规定》(略)
九、办理程序
受理-填表-区县审核-市局审批-申请人
缴费-颁证-实施
十、办结时限
区县城市绿化主管部门20天内审查完毕后,市园林局局20天内审批办结
部门咨询电话:
部门网址: www.tjylj.gov.cn
中心咨询电话:24538897
中心网址: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