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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迁移古树名木许可
办理指南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
一、部门名称
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迁移古树名木许可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在征用土地、规划设计或建设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保护和避让方案,经市园林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办理征用土地、规划设计和施工作业手续。
因特殊需要,无法避让,非迁移不可的古树名木,必须经市园林管理局审核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一)建设单位提出了保护和避让方案且该方案确实无法避让的情况说明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
(三)1:500规划平面图
五、行政许可数量规定要求
无
六、申请书文本和示范文本(略)
申请书文本请通过网上或触摸屏查阅,申请书示范文本现场查阅。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
(一)建设项目计划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
(三)1:500规划平面图 |
(四)其他能够证明确需迁移砍伐树木的有关批准文件和材料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
《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迁移古树名木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标准:参照大树移植工程定额
九、办理程序
受理-填表-区县审核-市局审核-报市政府审批-申请人缴费-颁证-实施
十、办结时限
区县城市绿化主管部门20天内审查完毕后,市园林局局20天内审批办结
部门咨询电话:
部门网址: www.tjylj.gov.cn
中心咨询电话:24538897
中心网址: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