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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城市占用绿化用地
审批办理指南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
一、部门名称
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城市占用绿化用地审批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四、申请行政许可需具备的条件
(一)建设项目计划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
(三)1:500规划平面图
五、行政许可数量规定要求
无
六、申请书文本和示范文本(略)
申请书文本请通过网上或触摸屏查阅,申请书示范文本现场查阅。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
(一)建设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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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
(三)1:500规划平面图
(四)其他能够证明确需占用绿地的有关批准文件和材料
(五)落实补偿措施或恢复绿地保证书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
标准:《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收费管理规定》(略)
九、办理程序
受理-填表-区县审核-市局审批-申请人
缴费-颁证-实施
十、办结时限
区县城市绿化主管部门20天内审查完毕后,市园林局局20天内审批办结
部门咨询电话:
部门网址: www.tjylj.gov.cn
中心咨询电话: 24538897
中心网址: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 |